睿思网讯:4 月 23 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 4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周国辉、莫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责令改正决定》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治理不规范;二、财务核算不规范;三、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应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警示函》主要内容有:经查,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规范运作问题。我局已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2025 ) 49 号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国辉、财务总监莫京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我局决定对周国辉、莫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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