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5 月 12 日,兴源环境 ( 300266 ) 发布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6 年、2017 年的 PPP 项目中虚增收入及成本,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此外,公司及相关人员还因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多次受到监管措施。目前,公司已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4 ] 1 号)。
经查明,兴源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 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 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 9063.0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202.07 万元,2017 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 26807.6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636.86 万元,同时影响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考虑案涉事项对后续年度资产负债表影响程度、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3 年 7 月 13 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兴源环境且亏损的投资者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兴源环境成立于 1992 年 07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55380.7314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邬永本,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 1588 号。主营业务为农业农村生态、环保装备及智慧环保、环境综合治理。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邬永本,董秘为耿爽,员工人数为 1136 人,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公司参股公司 68 家,包括怀化市新至中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至双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浙江新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宿州嘉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至碳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3.42 亿元、13.55 亿元和 7.3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4.51%、-42.16% 和 -45.9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603.39 万元、-5.52 亿元和 -9.90 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93.19%、-1432.28% 和 -79.26%。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2.02%、85.93% 和 90.21%。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 875 条,周边天眼风险 795 条,历史天眼风险 9 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 40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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