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13 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近日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办法》,其中提出,支持打造供应链创新园区。鼓励设立供应链创新园区,建设供应链创新平台,为入园企业提供项目对接、投融资、管理咨询、市场拓展、数字化转型、供应链优化等辅导服务,并给予适当奖励,扶持经费由自贸委与园区所在行政区各按 50% 承担。
鼓励设立供应链创新园区并做大做强,支持打造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对运营时间一年以上且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备案的供应链创新园区,按综合贡献(规模、成长、投资、运营创新)评分情况进行支持。综合贡献评分各维度均达到计分基准前提条件下,按照得分给予不同奖励:总分在 60(含)-70 分的园区运营主体年度运营服务奖励 400 万元;总分在 70(含)-80 分的园区运营主体年度运营服务奖励 450 万元;总分在 80(含)-90 分的园区运营主体年度运营服务奖励 500 万元;总分在 90(含)-100 分的园区运营主体年度运营服务奖励 550 万元;总分达到 100 分封顶的园区运营主体年度运营服务奖励 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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