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新芯股份 ")拟通过科创板 IPO 募集 48 亿元,用于 12 英寸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三期项目及特色技术研发。新芯股份为联席保荐分别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冬,寻国良和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吕谦 , 胡春梅。
净利润与营收增长或背离固定资产折旧压力是否已触及盈利红线?
新芯股份招股书显示,2021 年至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1.38 亿元、35.07 亿元、38.15 亿元和 31.46 亿元,年均增长率约 6.72%。然而,归母净利润却从 2021 年的 6.39 亿元逐年下降至 2023 年的 3.94 亿元,降幅达 38.34%,2024 年前三季度进一步缩减至 1.38 亿元,同比下降约 41.53%。同期,毛利率从 32.11% 骤降至 19.63%,下滑幅度高达 12.48 个百分点。
晶圆代工行业资本密集,固定资产折旧是主要成本驱动因素。招股书披露,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4.23 亿元,在建工程 42.61 亿元,合计占总资产 69.87%。以 2023 年为例,折旧费用占营业成本约 35.21%(根据招股书固定资产折旧明细估算),直接侵蚀毛利率。相比之下,行业龙头中芯国际 2023 年毛利率为 19.8%,得益于先进制程和高附加值产品,而新芯股份主营的特色存储和数模混合业务技术或壁垒较低。
本次 IPO 拟募集 48 亿元,其中 12 英寸生产线三期项目总投资 280 亿元,IPO 资金仅占 17.14%。新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折旧费用预计增加约 20%-30%(基于同行业折旧率估算),可能进一步压低毛利率。
流动性危机:突击分红与偿债风险的矛盾
截至 2023 年末,新芯股份流动比率 0.84 倍,速动比率 0.61 倍,远低于行业安全线(流动比率 1.5 倍,速动比率 1.0 倍)。2023 年,公司净利润 3.94 亿元,却实施 5 亿元现金分红,分红比例高达 126.90%,导致流动资金进一步紧张。2024 年 2 月,通过引入外部股东增资,注册资本从 57.82 亿元增至 84.79 亿元,流动性压力才部分缓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现金分红需评估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2023 年分红后,公司流动资产减少约 15%(基于资产负债表估算),短期借款占比上升至流动负债的 40.23%。如此高比例的分红在流动性紧张背景下,或违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资金使用合理性的原则。
2024 年 2 月增资引入 30 家新股东,时间距 IPO 申报仅半年,或构成《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2021)定义的突击入股。
流动比率 0.84 倍远低行业线高分红与增资补流并行
新芯股份控股股东为长控集团,持股 68.19%,但长控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声称无实际控制人。然而,上交所问询函指出,2006 年至 2016 年,公司由湖北科投全资持有,湖北科投实际控制人为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即使 2016 年并入长江存储体系后,增资扩股、股改等重大事项仍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审批。
根据《公司法》第 216 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 12 条,实际控制人需基于股权、协议或其他安排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性影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通过控制湖北科投、光谷金控及湖北基金,间接影响长控集团股东会决策,表决权占比接近三分之二(招股书披露长控集团股东会议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此外,股改方案及员工跟投均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批复,显示其对公司的实质控制。
是否存在规避监管的潜在动机?无实控人认定可能意在规避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披露义务。招股书显示,长控集团旗下存在与新芯股份业务相近的企业(如长江存储)。或违反《科创板上市规则》第 2.1.2 条关于控制权清晰及同业竞争披露的要求。
汤海燕身兼三职无上市公司经验
2022 年 7 月,刘宗华担任新芯股份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4 年 5 月改由汤海燕接任。汤海燕同时兼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身兼三职。招股书显示,汤海燕 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23 年 11 月起任职,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武汉能芯间接持股 0.023%(出资 499.25 万元,占平台 5.66%)。
根据《公司法》第 147 条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是 IPO 过程中的关键角色。刘宗华被免职的原因仅称 " 仍在财务部任职 ",或违反《科创板上市规则》第 2.2.1 条关于高管变动信息披露的要求。突换财务总监可能引发监管层对财务数据真实性及内控有效性的质疑。
汤海燕一人兼任三职,可能导致职责冲突,或削弱公司治理的独立性。根据《公司法》第 148 条,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兼职安排可能影响其履职能力。此外,汤海燕缺乏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或董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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