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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1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一口气公布了邢台银行三张罚单,此次处罚涉及金额高达 465 万元,该行多达 10 名支行行长及部门负责人一并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 " 三查 " 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空转套利行为,邢台银行被罚款 150 万元,时任邢台银行北围支行行长等 8 人因相关行为均被处以警告;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贷款管理不审慎,邢台银行被罚款 285 万元,时任邢台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被罚款 5 万元;因异地非持牌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被处以罚款 30 万元,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被处以警告。
资料显示,邢台银行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19 日,注册资本金 24.3 亿元。目前,邢台银行在邢台区域下辖 4 家营管部,在邯郸、衡水、保定、廊坊设有 4 家分行,共计 88 家支行,1900 余人。截至 2024 年末,该行资产总额 1757 亿元,各项存款 1498 亿元,各项贷款 978 亿元。该行在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13 亿元、同比增速高达 82.58%,归母净利润为 5.99 亿元、同比增速 22.63%。邢台银行 2024 年全年归母净利润仅为 5.99 亿元,此次 465 万元的罚款金额,足以显示出监管部门此次处罚力度之大。
邢台银行的此次受罚事件,为其自身发展敲响了警钟。银行需要深刻反思在内部管理、风险控制与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与监督,提升合规经营意识。从行业角度来看,这一事件也具有警示意义。它提醒着其他中小银行,在追求业务发展与规模扩张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风险防控与合规经营。监管部门通过此次重罚,释放出了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的强烈信号,未来各银行机构需更加严格地遵守监管规定,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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