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5 月 20 日消息,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自 2025 年 5 月 3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具身智能应用。建设具身智能行业基地,搭建公共测试环境、测试验证平台等,有力支撑具身智能软硬件迭代升级,推动形成一批行业标准。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聚焦未来工厂、智慧园区等,滚动开放不低于 50 个应用场景,打造具身智能应用的 " 样板间 " 和 " 体验中心 "。支持智能终端消费。将智能家居机器人、智能眼镜等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按照产品售价的 15%,给予最高 2000 元 / 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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