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22 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确认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实施主体的公示。
据悉,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位于平湖街道凤凰大道南侧,规划拆除用地面积为 51433.3 平方米。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该更新单元二、三期规划拆除用地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并申请确认为该范围的实施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更新单元二、三期的实施主体,现将该更新单元二、三期内的原权利人、土地、建 ( 构 ) 筑物情况、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及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朋澄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60%、40%。
金光华实业集团成立于 1995 年,以房地产开发、大型商业经营为发展方向,经营范围涉及建材生产、能源开发、物业管理等诸多领域,先后开发过溪山美地、金光华广场、龙岸、金城华庭等;金光华目前还在拓展开发平湖凤凰工业园项目、松元厦向西村项目、大布巷片区更新项目、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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