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日,维科技术(SH600152,股价 5.93 元,市值 31.37 亿元)公告称,其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池)当日收到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通信)破产清算一案中第二次破产分配的债权分配金额 68.26 万元。
据了解,金立通信是昔日知名手机品牌 " 金立 " 的运营公司,维科电池曾是 " 金立 " 手机的电池供应商。但伴随 " 金立系 " 的重整、破产,产业链上游不少供应商无法收回货款。
除了维科电池,这些公司中还有谁拿回钱了?
2019 年末即有赔付货款判决
2018 年 1 月,维科电池就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交易对方拖欠货款,诉请交易对方支付相关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等,并诉请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彼时公告,该诉讼分两份,原告均为维科电池,被告包括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卓通信)、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铭电子)、金立通信、刘立荣等。
维科电池称,金卓通信和金铭电子长期向其采购手机电池。金卓通信、金铭电子等是金立通信的子公司,刘立荣担任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 2017 年年末,金卓通信、金铭电子向维科电池采购的未付货款金额和未兑现支票金额合计 8409.99 万元。2018 年 1 月,金立通信和刘立荣出具《担保函》,称对金卓通信和金铭电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对此,维科电池请求判令金卓通信、金铭电子支付全部货款并按年利率 6% 支付自起诉日起到货款全部清偿日止的利息,同时判令金立通信、刘立荣等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过,后续因管辖权异议等诉讼程序性事宜,案件从北仑法院移交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后由东莞中院提审。
2019 年 11 月,东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后,维科电池收到民事判决书(2019)粤 19 民初 8 号。法院判决:金卓通信向其支付货款 5448.03 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金立通信和刘立荣对金卓通信的债务承担部分和全部的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维科电池还在 2019 年 11 月收到东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 19 民初 88 号。法院判决:金铭电子向维科电池支付货款 8065.49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金立通信和刘立荣对金铭电子的债务承担部分和全部的连带清偿责任。
收到 68.26 万元债权分配款
虽然法院支持了维科电池的索赔请求,但 " 金立系 " 的重整、破产也使得维科技术迟迟不能拿到相应款项。
维科技术本次披露的,是截至 5 月 26 日的最新情况。
金立通信破产清算一案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深圳中院裁定认可。根据破产财产清收情况,拟实施第二次破产分配。第二次破产分配中,维科电池的债权分配金额为 68.26 万元,维科电池于 5 月 26 日收到上述款项。
金铭电子方面,深圳中院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裁定确认金铭电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之后,管理人继续监督并配合金铭电子按照重整计划执行未完结事项,并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追加分配,并制定追加分配方案。维科电池的追加债权分配金额为 77.66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暂未收到该笔款项。
维科技术表示,截至 2022 年年底,上市公司对 " 金立系 " 公司的应收账款为 7877.01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7877.01 万元。本次拟分配金额到款后,将冲回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对公司 2025 年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68.26 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受 " 金立系 " 重整、破产影响,除了维科技术外,还有多家上市公司受拖累,其中包括深天马 A(SZ000050)、深圳华强(SZ000062)、领益智造(SZ002600)。
5 月 27 日,记者通过电话和邮件联系上述多家上市公司及维科电池。其中,维科技术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维科电池已经收到了 68.26 万元,但不清楚之前数年是否收到其他债权分配款项。深天马 A 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 金立系 " 公司的还款情况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会有体现。
据深天马 A 的 2020 年年报,深圳中院判决该公司对金立通信享有破产债权 1.01 亿元,对金卓通信享有破产债权 3577.06 万元。
另据深天马 A 的 2024 年年报,广东高院判决撤销深圳中院(2020)粤 03 民初 534 号民事判决,撤销金立通信对案涉房产办理的抵押登记行为,驳回金立通信管理人其他诉讼请求。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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