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28 日,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投资发展集团 ")通知,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岩委办〔2025〕5 号)的相关部署,龙岩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投资开发集团 ")已组建成立,注册资本金 30 亿元。后续龙岩市国资委拟将持有的投资发展集团 51.04% 股权、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9% 股权和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 股权,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作价出资入股投资开发集团。本次重组事项完成后,龙岩市国资委持有投资开发集团 100% 股权,投资发展集团将成为投资开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近日,资产评估机构已出具上述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报告,本次重组事项正行评估报告核准相关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及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因此发生实质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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