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4 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5〕1 号),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更好地支持职工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南通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策显著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 60 万元 / 人调整为 70 万元 / 人,每户最高贷款额度则从 120 万元 / 户提升至 140 万元 / 户。同时,新市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只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并购买住房,即可享受其账户余额 25 倍的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 70 万元 / 人、140 万元 / 户。
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南通市对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给予特别优惠。高层次人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280 万元 / 户;研究生、硕士或高级职称以上在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40 万元 / 人、280 万元 / 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毕业 10 年内的在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05 万元 / 人、210 万元 / 户。此外,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在特定条件下,贷款额度也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 / 人、160 万元 / 户。
新政策还鼓励职工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此类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增加 20 万元 / 户。同时,现役军人或退役 5 年内的军人购买住房,也可享受同等额度的贷款优惠。
为减轻购房者负担,新政策降低了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参照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15% 执行;单独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 20%。此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也得到优化,更加注重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的实际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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