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7 日,黑龙江哈尔滨。赵女士发帖称乘坐 T3 出行网约车时遭到司机猥亵,警方已对司机作出行政拘留 5 日处罚,T3 出行方面提出三千元补偿费遭到赵女士拒绝。
当事人赵女士告诉《正在新闻》,自己打的是持有双证的 T3 出行网约车,没想到刚上车司机就假装擦摄像头,随后将其拔掉," 他就开始把手放在我的腿部左侧,一直摸我的屁股,因为害怕他是报复社会型性格,首先要保证自己安全,就没敢出声,他就一路上对我进行猥亵。"
订单结束后赵女士果断报警,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将司机行政拘留五日。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 年 06 月 12 日 8 时 36 分,网约车司机宋某某驾驶黑 AFXXX 五菱牌汽车接到网约车订单,在乘客赵某上车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后,网约车行驶在道里区崂山路至群力第六大道期间,宋某某用右手搭在了赵某左腿处,期间还故意用手碰赵某左侧腿部和臀部。
以上事实有被害人赵某的陈述、违法行为人宋某某的陈述、公安机关调取的网约车内部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赵女士称,事发后 T3 出行平台的人过来沟通说要赔偿 500 元遭到自己拒绝,随后对方又称赔偿 3000 元,但是需要签署协议,内容是收到 3000 元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这个消息,也不得向加害者(网约车司机)索要任何经济赔偿。赵女士认为这份协议不合理,就没有签署。此后,对方便不再回复消息。
《正在新闻》联系到 T3 出行相关人士,截止发稿前,T3 出行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来源:正在新闻热点组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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