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20 日,据厦门发布,为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衔接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更好地满足住房保障群体的合理需求,近日,我市发布《关于调整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
缩短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户籍取得年限的要求。申请家庭成员由 " 至少有 1 人取得本市户籍满 3 年 ",缩短至 " 至少有 1 人取得本市户籍满 1 年 "。
放宽稳定就业群体关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基本养老保险等要求。申请人学历由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放宽至 " 大专及以上学历 "、职称由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放宽至 " 初级及以上职称 "、职业资格由 " 技师职业资格 " 放宽至 " 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在厦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由 "60 个月 " 放宽至 "36 个月 "。
降低单身居民申请年龄要求。本市户籍和在厦稳定就业单身群体的年龄分别由年满 35、30 周岁,统一放宽至年满 25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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