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2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140 万元。
此外,时任海盐农商行沈荡支行行长朱剑军,被取消 2 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时任海盐农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朱益平,被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时任海盐农商行行长徐海卫,被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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