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因 " 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 " 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 140 万元。
相关负责人中,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沈荡支行行长朱剑军被取消 2 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金融部副总经理朱益平,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徐海卫均被警告并罚款 5 万元。
此前 5 月 30 日,嘉兴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海盐农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致使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以及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向无真实用途借款人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 120 万元罚款。
根据海盐农商行 2024 年年报,该行营业收入达到 8.52 亿元,较 2023 年增加 3666.54 万元,增幅 4.50%,净利润仅为 1.78 亿元,同比减少 1.41 亿元,降幅高达 44.12%。营业利润从 2023 年的水平下降 22.87% 至 2.94 亿元,利润总额较 2023 年减少 8922.92 万元,降幅 23.42%。
截至 2024 年底,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 3.43 亿元,较 2023 年末增加 1.04 亿元,不良率从年初的基础上上升 0.40 个百分点至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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