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4 日,常州齐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发行人本次股权变化前股东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 持股 58.31% ) 、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 30.00% ) 和常州滨江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 11.69% ) 。
根据《常州齐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由常州市新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代表新北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职权。为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增强核心企业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同意,决定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司 13.00% 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