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18小时前
女子穿新买泳衣游泳走光,被告知不能游泳穿着,门店:度假泳衣,只能下水拍照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7 月 12 日,据解码新闻报道,有消费者发帖爆料,穿着新购买的连体泳衣游泳时不慎走光,发现走光的那一刻感觉无比羞耻。消费者找到门店客服投诉质疑泳衣设计不合理,前胸部分一边高一边低,不可能在游泳的时候遮挡住胸部。没想到,客服竟对此回应称:泳衣不是专业泳衣,只能下水拍照,并且主要标题已写明是‘海边度假泳衣’。

对此解释,消费者无法接受,消费者认为:泳衣不能游泳,商家应在商品详情页面进行明显提醒和标注。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该款泳衣售价 200 多元,评论区不少消费者表示:不能穿着游泳、胸部会走光。但该商品标题和详情页并未进行相关说明。

泳衣不能游泳只能下水拍照,且没有任何提醒和标注,导致消费者游泳后走光,是否涉嫌误导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购买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青岛广电解码新闻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相关标签

虚假宣传 消费者权益 青岛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