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
被告人牛某因虚构轮胎交易骗取 5 万元预付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1 万元。
据了解,2024 年 6 月,牛某化名为 " 赵某甲 ",谎称可向被害人陈先生供应价值 20 万元的轮胎。
在骗取 5 万元预付款后,牛某用虚假发货信息拖延。
随后,民警介入调查,依然未供货、未退款。
案发后,牛某辩称资金链断裂导致违约。
但检察官通过补充侦查发现,其预付款实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且从未订购履约所需轮胎。
证据显示,牛某多次隐瞒真实身份、编造物流信息,甚至提供虚假货车司机电话,非法占有目的明确。
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牛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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