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 ( 301120.SZ )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宗丽丽、李淑芹和宗宝峰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13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 3%。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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