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7 月 24 日,浙江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电话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责任,将合同期满返还保费误导为缴费期满返还保费,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浙江金融监管局对单位罚款 9 万元;对责任人刘耀聪警告并罚款 3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07 月 07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1507,经营范围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70 条,周边风险 469 条,历史风险 12 条,预警提醒 171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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