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 8 月 13 日 9 时 30 分起,对静海区、西青区、武清区的大清河、中亭河沿线部分区域维持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其他区域解除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记者了解到,我市及上游地区降雨过程已经结束,境内主干道路恢复正常通行,大清河等河道仍在行洪。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极端强降雨多发频发。对此,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加强值班值守,进行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防范举措,保持预案、物资及队伍热备,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确保我市安全度汛。(记者 王睿)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