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25 日,广州时代控股公告,"H20 时代 5"、"H19 时代 4"、"H20 时代 2"、"H20 时代 7"、"H20 时代 9"、"H20 时代 4"、"H20 时代 1" 应当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兑付金额的 16% 及相应利随本清利息。截至 8 月 21 日,公司上述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尚未到位。公司将在宽限期内与投资人协商调整前述债券的偿付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公告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通知。
根据《宽限期议案》及《原展期议案》,公司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 / 或利息事项具有 30 个连续交易日期限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公司不构成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违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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