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8 月 2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未严格审查新入股股东资质等,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罚款 160 万元;对 徐强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03 月 31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路 1298 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借记卡业务,从事丰收贷记卡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资信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2234 条,周边风险 1501 条,历史风险 122 条,预警提醒 498 条。
沟通、交流、进读者群、寻求授权,请加雷达学妹(微信:leidaxuemei),线索、爆料,请发送至邮箱:leidacj@163.com。更多精彩:欢迎扫码关注雷达财经微信: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