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 ( 000637.SZ )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其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认购的公司股票。同时承诺,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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