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8 月 29 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与第三方合作机构费用收支未如实记录;虚列业务推动费,被北京金融监管局罚款合计 65 万元;对刘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8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01 月 06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 168 号腾达大厦 33/35 层 01-03、05-11 房间、腾达大厦 11 层 06-09 房间,经营范围包括: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82 条,周边风险 11 条,历史风险 2 条,预警提醒 10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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