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4 日,浙江建设,省建设厅等 5 部门关于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到 2027 年,全省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达到 150 万套(间),住房保障政策加快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到 2030 年,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各类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有效解决。
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源,增加房源有效供给。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存量转化等方式,充分利用存量用地、存量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因地制宜、合理规范确定收购主体、收购价格。鼓励在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等城市更新区域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推动在建项目及时竣工交付、分配使用,增加有效供给。
强化金融服务。用好中央银行政策工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保障性住房融资支持,对贷款资金单列账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管理,防范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构建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贷款主体三方协同推进机制,快速匹配资金需求和供给。积极盘活公租房、保租房存量资产,加快符合条件项目储备培育、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强化财税支持。省级财政结合现有经费渠道予以支持,市县要强化政策和资金统筹,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和运营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购置、运营、退出等环节税费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保租房民用水电气价格。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