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9 月 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金罚决字〔2025〕67 号)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罚款 16 万元。
同时,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王建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给予警告并处 2 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07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 35 号新兴际华大厦 3 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信用险除外)、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12 条,周边风险 2963 条,历史风险 20 条,预警提醒 2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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