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3 日消息,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追加资金持续实施 2025 年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有序实施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追加安排 1.35 亿元预算资金用于 2025 年 10 月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其中,汽车报废更新 3000 万元,汽车置换更新 1 亿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500 万元。预算额度实行 " 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 " 的申报原则。
需注意的是,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申报周期或时间分别自 10 月 1 日 10:00、9:00、9:00 开始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补贴标准、相关要求分别与渝商务〔2025〕201 号、渝商务〔2025〕239 号、渝商务〔2025〕240 号文件规定保持一致。
此前,在今年 8 月 15 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就曾发布关于调整 2025 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重庆市第一阶段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持续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现追加安排 3 亿元预算资金用于 2025 年三季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并采取分月投放方式执行。
其中,2025 年 8 月、9 月分别安排 2 亿元、1 亿元预算额度,实行 " 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 " 的申报原则。
补贴标准调整为购买新能源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 7% 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 3000 元、不高于 1.5 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购买燃油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 6% 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 2000 元、不高于 1.3 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申报周期为 8 月 16 日 9:00 开放申报通道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9 月 1 日 9:00 开放申报通道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
继年中多地汽车置换补贴陆续暂停后,时隔两个月多月,已有省市陆续按下补贴 " 重启键 "。据盖世汽车不完全统计,自 7 月底开始至今天,超十个地区调整及更新了汽车置换补贴政策,包括沈阳、黑龙江、海南等。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