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9 月 5 日,咸宁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 10 万元,对金映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地址位于咸宁市温泉银泉大道 611 号元信花园 3 号楼第 11 层,经营范围在咸宁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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