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10-09
中国人寿财险酒泉市中心支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3.8万元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9 月 29 日,酒泉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酒金监行处〔2025〕42 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车险销售人员垫付保费,被酒泉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 10 万元。

酒金监行处〔2025〕42 号显示,同样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车险销售人员垫付保费,刘新海(中国人寿财险酒泉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许春年(中国人寿财险酒泉市中心支公司销售业务部见习经理助理)被警告并处罚款 0.8 万元,赵伟(中国人寿财险肃州区支公司见习经理助理兼车行团队长)被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李晓勇(中国人寿财险肃州区支公司经理兼车行业务部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09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文体路 11 号金地丰安小区 3 号楼 3-1 办公,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41 条,周边风险 6188 条,历史风险 252 条,预警提醒 19 条。

沟通、交流、进读者群、寻求授权,请加雷达学妹(微信:leidaxuemei),线索、爆料,请发送至邮箱:leidacj@163.com。更多精彩:欢迎扫码关注雷达财经微信: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酒泉 中国人寿 雷达 财产保险 车险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