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0 月 9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金罚决字〔2025〕77 号)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 5 万元。
陕金罚决字〔2025〕77 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张晗被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09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 40 号 14 层 1402 室、15 层 1503 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0 条,周边风险 99 条,历史风险 2 条,预警提醒 2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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