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0 月 10 日消息,绍兴市出台优化部分安居优居支持政策,按照新政,将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120 万元上调至 130 万元。同时,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名下的自住住房被列入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允许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费用总额。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放宽新市民、青年人认定标准。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中涉及新市民的认定标准由 " 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 3 年 " 调整为 " 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 5 年 ";青年人的认定标准由 "35 周岁以下 " 调整为 " 未满 45 周岁 "。(绍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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