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10 日晚,耀才证券公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32 ( 1 ) 条,要约人已获香港证监会批准,成为耀才期货及商品有限公司、耀才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耀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耀才环球外汇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该批准有效期为六个月,具体落实须在此期间内完成,或者获得香港证监会书面同意延长有效期。
另一方面,要约人已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报材料,并一直积极与其进行沟通。与国家发改委就收购事项得相关流程正按计划推进中。要约人及耀才证券将继续推进完成条件的达成。
公告中亦警告投资者,只有在完成落实各项审批等条件后,收购事项方可作实,因此,该收购要约 " 可能会或未必会 "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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