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0 月 14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及其相关分支机构和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责任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个人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编制虚假业务资料。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罚款 35 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共计 20.5 万元;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思茅区支公司予以警告;对责任人杨兴超、张新福、刘志方、白晓芸、鄢芸、李江杰、陈家光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共计 9 万元。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