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10 月 1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96-99 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代理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员工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 171 万元;对洪玄、俞良龙分别给予警告,对崔震警告并罚款 5000 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成立于 1998 年 01 月 07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 1050 号、福明路 828 号,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兼营: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495 条,周边风险 2963 条,历史风险 2818 条,预警提醒 2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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