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0 月 22 日,福建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5〕19 号)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福建金融监管局警告,并处以 20.8 万元罚款。
闽金罚决字〔2025〕19 号显示,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潘烽(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被警告,并处以 4.1 万元罚款。
闽金罚决字〔2025〕19 号显示,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傅建伟(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处以 2.1 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光明南路 1 号(原鳌峰路南侧)升龙大厦办公主楼 22 层 06 办公西部分、07 办公至 08 办公、09 办公西部分、10 办公东部分、11 办公、12 办公西部分。经营范围包括: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总公司及分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12 条,周边风险 1241 条,历史风险 4 条,预警提醒 5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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