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2 月,岳女士在和丈夫张某办理离婚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张某一度爬上岳女士驾驶的汽车并脚踹挡风玻璃。在此过程中,岳女士的弟弟岳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张某,并致其当场死亡。
今年 8 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岳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随后岳某提起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岳女士处了解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已发出出庭通知书,该案将在下月初二审开庭。

▲律师收到的河南省高院出庭通知书
争夺孩子抚养权起冲突
女方弟弟用刀捅死姐夫
根据该案一审判决书,公诉机关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去年 12 月 5 日,岳女士与张某到许昌市鄢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离婚,并协商女儿抚养权问题,岳某与姐姐一同前往,其随身还携带了一把尖刀和一把 U 型锁。
" 事发之前我不知道弟弟带了尖刀和 U 型锁,直到发生冲突时我才看到。" 岳女士 29 日回忆事发经过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公诉机关称,当天下午,岳女士和张某协商无果,岳女士欲驾车带岳某和女儿离开,张某阻止其离开的过程中站在车辆引擎盖上,用脚将岳女士驾驶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跺碎,岳女士下车与张某发生厮打。

▲岳女士的弟弟岳某
随后,岳女士拉开岳某座位处车门并喊岳某下车,岳某 " 持提前准备好的尖刀下车,朝被害人张某头部、颈部连续捅刺,被害人张某倒地后,被告人岳某双手持刀捅刺张某胸部,致被害人张某当场死亡。被告人岳某作案后向到达现场的民警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 等我看到弟弟手里有刀子的时候已经晚了,当时刀子上已经沾着血,我赶紧过去把他的刀夺下来。" 岳女士说,现在回想起来很后悔," 因为以前和张某就发生过冲突,和弟弟一起是想让他去我家住几天,防止张某来找事儿,没想到发生了这件事。"
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缓
二审计划下月开庭
一审中,岳某的辩护人提出了 " 岳某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被害人张某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 "" 岳某激愤杀人,具有一定的防卫性 " 等辩护意见。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岳女士开车后又停车等行为对双方矛盾升级有刺激作用,张某的跺车行为亦对本案的发生有激发作用,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可酌情对被告人岳某从轻处理;在张某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岳某仍双手持刀猛刺其胸部,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结合案发起因、被告人事先准备刀具、被告人想杀死被害人的供述等因素,被告人的捅刺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
法院同时指出,岳某作案后有明确的自首意愿,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并主动在现场等待,在公安机关到达案发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询问现场情况时,主动向公安机关表明身份,称 " 我自首 ",并如实交代自己罪行,构成自首。
一审法院根据被告人岳某犯罪的起因、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以被告人岳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张某并没有其他直系亲属,因此也无相关民事赔偿内容。岳女士表示,弟弟是 1988 年出生的,以前曾经在外打过工,几年前回家务农,平时比较内向,也一直没有结婚。自己和张某是在 2018 年结婚的,张某是工地的塔吊操作员,两人婚后也常年分居," 办理离婚前曾经有过几次他上门来找麻烦,因此发生冲突的经历,当时弟弟在场,也是担心自己再遇到类似的情况。" 她说。
一审判决后,岳某提起了上诉。记者从岳女士处了解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向岳某辩护人等下发了出庭通知书,二审计划于 11 月 5 日上午进行。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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