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昨天
又一名公务员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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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在贵州日报刊登了一则《辞退公告》,曹某因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被辞退。

公告提到,曹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辞退规定》,因你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经研究决定,对你作出辞退处理。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辞退公务员通知书,请你见到公告后,立即与单位联系,配合办理相关辞退手续及辞退费事宜。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逾期未到本单位领取辞退公务员通知书的,即视为送达。如对辞退决定不服,可以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复核或者提起申诉。

▲图源:贵州日报电子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五种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其中包括: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据了解,这并不是近期第一起公务员被辞退并登报的情况。

不久前,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在湖南《永州日报》也发布了一则《辞退公告》。公告称,唐某某同志因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退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辞退处理。

有媒体在评论中指出,这一案例警示公职人员:职业保障源于履职尽责,而非身份特权。不能将公务员身份视为 " 躺平 " 的资本,想混日子是行不通的。

来源 中国青年报综合贵州日报、永州日报、新京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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