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5小时前
被执行人十年拒不执行判决还恶意转移财产,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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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生效判决是司法权威的重要载体,更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少数被执行人却妄图以转移财产、耍赖拖延等手段逃避执行,使生效判决沦为 " 法律白条 ",不仅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挑战。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将 " 躲猫猫 " 十年的被执行人林某送上了被告人席。

2014 年 11 月 19 日,林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向被害人支付赔偿款 30 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在规定履行期限内分文未付,被害人的生活本就因事故陷入困境,赔偿款的 " 缺位 " 更让其雪上加霜。

无奈之下,被害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依法向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明确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还款义务,但林某依旧置若罔闻。林某将名下的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亲属,还通过虚假交易、财产赠予等方式转移个人财产,刻意制造 " 无财可执 " 的假象。

十年间,法院先后对林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查封个人账户等强制措施,甚至两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但林某依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安机关经侦查,以林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请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接手案件后,细致审阅案卷材料,梳理案件脉络。

为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一方面调取林某近十年的银行流水、收入明细、生活轨迹等材料,逐一核查其经济状况,锁定其具备履行赔偿义务能力的核心证据;另一方面深入调查林某转让股权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证实其通过亲属代持股权、虚假交易转移财产的事实。同时,检察官多次对林某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争取从宽处理。然而,林某既不承认自己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也无任何履行判决的意愿。

鉴于林某存在毁灭证据、逃避责任的重大嫌疑,且经多次劝导仍拒不悔改,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4 月 1 日,祥符区检察院依法对林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6 月 1 日,该院以林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8 月 28 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公诉人围绕指控事实,清晰还原了林某十年间拒不执行判决、恶意转移财产的全过程,通过出示银行流水、股权转让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据,有力驳斥了林某的辩解。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需要特别明确的是,刑事处罚并非债务的‘免责符’。" 案件宣判后,办案检察官表示,根据法院判决,林某仍需继续履行 2014 年民事判决确定的 30 余万元赔偿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即便承担了刑事责任,其民事赔偿责任也不会免除,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来源:检察日报 · 明镜周刊 作者:刘立新 张文慧 褚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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