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日,市生态环境局宣布,由于外来秸秆焚烧污染传输的影响,我市已发生重度污染状态。依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 11 月 22 日 12 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并同步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

在预警期间,相关健康防护措施也将同步执行:
建议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肺病等敏感人群尽可能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普通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及室外作业时间;
中小学、幼儿园暂停户外课程和活动,大型户外赛事等活动也将减少或暂停;
医疗卫生机构将加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同时,倡导公众绿色出行,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上路,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时间;加强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区域的扬尘控制,增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降低交通扬尘污染。

在确保城市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施多项强制性减排措施:
根据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涉气工序严格执行减排要求;
暂停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四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区和各县(市)建成区,禁止重型、中型汽柴油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停止露天矿山、砂石料厂等作业,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工程外,暂停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
增强施工工地及不明空地料堆、土堆的防尘措施或洒水压尘(结冰期除外);
重点道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每日增加 1 次清扫保洁和洒水(结冰期除外),避开交通高峰时段;
加强公共交通运力,方便市民出行;在条件允许时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机动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漆工序。

目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已启动应急预案,严格实施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预警期间,各成员单位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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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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