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24 日,上交所近日公告,对潍坊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经查明,发行人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一是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22 潍小 01 募集说明书约定,2.25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投放于其他企业。2022 年 10 月、2022 年 11 月及 2023 年 1 月,发行人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分别向 3 家企业投放资金 3,000 万元,后于当月通过其他主体向前述 3 家企业借回资金,合计金额 7,800 万元,占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 26%。
二是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根据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发行人因部分有息负债会计核算依据不充分、对第三方代付财务费用事项未恰当会计处理,导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发行人还存在未披露对潍坊峡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重大诉讼等事项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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