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 ( 002672.SZ ) 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 2015 年 9 月 -10 月期间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时,取得第三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造成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被处以所偷税款 0.5 倍的罚款,共计 2,024,203.58 元。该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生于 2015 年 10 月之前,公司将依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并加强内部管理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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