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储能发展的系列部署,加快推动省内新型储能提质增速,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近日,我省正式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 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全省新型储能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预计到 2027 年,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600 万千瓦以上。
《方案》提出,到 2027 年,全省新型储能将实现规模化建设,源网荷侧多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发展模式从 " 单兵作战 " 向 " 集成应用 " 转变,市场机制与商业模式基本健全。届时,新型储能对新能源消纳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600 万千瓦以上。
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方面,《方案》明确四大重点方向。电源侧将在黑龙江东部、松辽两大清洁能源基地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鼓励 " 新能源 + 储能 " 电站建设,支持燃煤、生物质电厂利用既有资产转型储能;电网侧重点在哈尔滨、大庆等负荷中心及主干网关键节点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推广构网型储能示范,独立储能电站建设功率不低于 5 万千瓦、时长不低于 4 小时;用户侧聚焦工业园区、算力中心等终端场景,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应用模式。
为保障新型储能高效利用,《方案》强调优化调度调用机制,健全调度调控规程,创新协同调度方式,提升储能电站调度适应能力,特殊情况下可实施应急调度。我省还将支持储能电池产业集聚,打造寒地储能电池制造基地,依托科研平台开展多技术路线创新,加快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
市场机制完善是《方案》的另一核心内容。我省将推动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健全价格机制,研究实施容量补偿政策,对纳入建设清单的独立储能项目给予合理补偿,提升市场参与积极性。此外,《方案》还从规划引领、管理机制、安全监管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此次《方案》的出台,为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绘制了清晰蓝图,将有力推动新能源产业与储能产业协同发展,为全省能源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节永志
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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