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宝支付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5)京 0112 执 20806 号,执行金额高达 32.5 万元。

这并不是易宝支付今年首次成为被执行人,今年 2 月,易宝支付同样遭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 14560 元。
公开信息显示,易宝支付的被执行信息常与贷款平台的强制扣款关联,所涉违法行为为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
2023 年 9 月 5 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李某某与中山市弘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帆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易宝支付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2018 年 10 月,李某某在弘讯科技、智帆金科的促成下向邮储银行中山分行借款 55 万元,李某某为此支付融资佣金 2.2 万元,但弘讯科技、智帆金科又在易宝支付的协助下划扣 27500 元贷款服务费。
一审法院认定,弘讯科技、智帆金科提供的格式合同,在未明确约定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故本院认定弘讯科技、智帆金科向李某某收取贷款服务费 27500 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除网贷平台的强制扣费外,易宝支付还与汇付支付深度介入数字藏品的交易,相关灰色领域带来的利润明显高于传统收单价格战带来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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