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25 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暂定)期间,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下简称 " 四城区 ")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给予财政补贴。
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 1% 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3 万元。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 1.5% 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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