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12 月 1 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 关于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内容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350 号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5〕1 号)有关规定,现对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二、调整后缴存基数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分为三档 :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 ( 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 ) 为 2270 元 ;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为 2010 元 ;
第三档,哈尔滨市各县 ( 市 ) 为 1910 元。
三、有关要求
需调整缴存基数的缴存单位,应及时向我中心网厅或辖区服务部提交调整申请。缴存基数调整后应及时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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