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2 月 15 日消息,高银集团前主席潘苏通及其名下高鉎投资,2021 年遭长江实业旗下公司入禀,指其将私人持有的港铁何文田站一期项目转售予鹰君集团,而根据协议,长实拥有该项目的优先购买权,潘苏通及高鉎须就未有履行合约作出赔偿。案件经审讯后,暂委法官陈浩琪日前颁下判辞,裁定长实一方胜诉;潘苏通已被颁令破产,而高鉎需赔偿逾 15 亿元。
法官表示,本案争议点在于被告方称原告的代表马励志曾透过讯息及在会议中表示原告不参与何文田的项目,及不替高鉎支付港铁 10 亿港元,被告方认为原告是放弃《优先购买权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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