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 15小时前
兰州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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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0 日,记者从市林草局获悉,为巩固国土绿化成果,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兰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封山禁牧通告,明确在全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此次封山禁牧范围精准划定四类区域:幼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育期内的林地和退耕还林(草)地;自然保护区、天然林区、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区;严重退化、盐碱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草原,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牧区域。

通告明确禁区红线:严禁放养牛、羊等草食动物;严禁破坏、盗窃或擅自移动界桩、围栏、标牌等管护设施,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和活动。

根据通告要求,各县区政府需发布明确界限、面积、期限和禁牧要求的封山禁牧令。县区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封禁管护制度和措施,在封山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人畜活动频繁区域设立界桩、围栏和标牌。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推广舍饲圈养。封山禁牧区域内的管护责任人要加强日常管护巡查,对发现在封山禁牧范围内从事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上报县区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县区公安部门。

为凝聚监管合力,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公安局 110、市林业和草原局 0931-8888884 接受群众举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监督,共同守护陇原绿色家园。

首席记者 吕胜军

来源:兰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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