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发生在五年前的微博言论纠纷,随着二审判决生效及澎湃新闻的报道,近日引发业界对自媒体言论边界的关注。

微博账号 " 王员外 " 的实际运营者王文龙,因在社交平台发布多条涉案博文,被法院认定构成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2025 年 12 月 2 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案件源于 2020 年 2 月 " 小米 10" 手机发布期间,王文龙发现网络同时出现多篇质疑小米手机不能成为高端机的微博博文。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数码类博主,他因此进行了转发评论,并暗指这些博文系小米竞争对手组织的 " 公关黑稿 "。

相关博文随后被小米及华为高管转发,迅速获得大量阅读和讨论。华为公司认为,王文龙的微博导致 " 华为买黑稿 " 的谣言在网络发酵和传播,严重损害华为公司商业信誉,并给华为在大陆地区 " 智能手机丨智能终端 " 产品上带来 1337 万元的商誉价值损失,遂报案处理。
检方认为,涉案博文在多个社交平台传播,部分网友据此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进行质疑和指责,严重损害了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
一审法院认定,尽管相关博文是否造成具体经济损失存在争议,但王文龙在未核实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先行发布并多次编辑博文,叠加具有指代含义的话题标签,其主观上有捏造并散布的故意,损害的是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商誉。
法院同时指出,王文龙并非普通网络用户,而是拥有 123 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应当知晓其发布博文会影响他人的看法,给他人造成重大影响。王文龙在受到粉丝关注、享受微博所带来收益的同时,应当对自己的言行更加严谨、慎重。
考虑到其案发时仍为在读学生、主观恶性相对较轻,法院最终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
2024 年 6 月 9 日,王文龙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 年 12 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提到,王文龙认为,其博文之所以能获得高转发和高阅读,系华为公司关海涛转发导致," 网友转发他的微博,会连同我的微博一起转发。" 此外,他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被羁押,直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被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共被羁押了 9 个多月。此后,法院多次延期开庭,案子一直拖了五年才终审。他对二审裁定仍然不服,目前正在准备申诉。

该案判决生效后,在自媒体及内容创作者群体中引发讨论。业内人士认为,案件并未否定舆论监督或观点表达本身,而是再次明确了 " 推测性判断 " 在高影响力传播场景下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随着自媒体逐渐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者,其角色已从 " 个人表达者 " 向 " 公共信息影响者 " 转变,相关法律责任亦随之加重。
日前,网信湖南发布消息透露,一微博大 V 因长期持续发布诋毁爱尔眼科医生李某某言论,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悉,这是自媒体因发布诋毁涉企业人员不实言论,而被追究诽谤罪刑事责任定罪判刑的首个国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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