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龙丛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依法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任命:
刘承佳为贵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任命:
纪承昕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梅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唐云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贵阳新闻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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