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3 日,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1 月 13 日上午,网传我区沙河自然资源所所长庄某某借款问题。我区已对其停职,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此前报道——
1 月 12 日,谌先生称自己找江苏连云港市沙河镇干部庄某某调房屋的土地性质证明,庄某某向他借款 68 万元,迟迟未还。
1 月 12 日,记者联系到庄某某,庄某某承认向谌先生借过 68 万元,但称这跟办事无关,就是普通的借钱。庄某某称,他已经还了 5 万,剩余的正在抓紧凑,争取在年前还清。
来源 赣榆宣传 红榆伞、澎湃新闻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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